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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買樓印花稅攻略:首置、非永久居民或購買第二物業人士必讀懶人包

【全面撤辣】2024年2月28日財政預算案宣布住宅物業全面撤辣,今天起所有住宅物業交易毋須再繳付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和新住宅印花稅(NRSD)。

香港印花稅種類

目前在香港買賣物業需要繳付以下所列之印花稅:

  1. 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 AVD)
    • 首置印花稅:適用於首置採用香港永久居民,採用第2標準稅率
    • (取消)新住宅印花稅:適用於非首置(購買第二個物業之人士)或非香港永久居民,減辣後稅率爲7.5%
  2. (取消)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 BSD):減辣後爲7.5%
  3. (取消)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減辣後爲兩年限期

Invest101團隊爲各位整理出以下圖表以便各位準業主快速了解撤辣後的最新印花稅稅率及適用範圍。

撤辣後置業印花稅一覧

首置與非首置買家身份物業類型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
首置或樓換樓;及代表自己行事香港永久居民住宅第2標準稅率//
非香港永久居民*住宅第2標準稅率//
合資格外來人才住宅第2標準稅率//
公司名義住宅第2標準稅率//
香港永久居民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不適用適用
非香港永久居民*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7.50%適用
合資格外來人才非住宅先免後徵先免後徵適用
公司名義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7.50%適用
非首置香港永久居民住宅第2標準稅率//
非香港永久居民*住宅第2標準稅率//
合資格外來人才住宅第2標準稅率//
公司名義住宅第2標準稅率//
香港永久居民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不適用適用
非香港永久居民*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7.50%適用
合資格外來人才非住宅先免後徵先免後徵適用
公司名義非住宅第2標準稅率7.50%適用
*如果同一家庭內有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一同成為業主,此情況下買家便不被當作為海外買家,不需被徵收買家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AVD

從價印花稅是在購入物業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從價印花稅分爲第 1 標準(較高)及第 2 標準税率(較低)。第 1 標準再分爲第 1 部税率及第 2 部税率,但第 2 部税率已不再適用。

第 1 標準第 1 部税率 – 税率劃一為物業售價或價值的 15%,如買家爲非首置或非香港永久居民,樓市減辣後稅率爲樓價的7.5%

第 2 標準税率

下列為最新公佈的第2標準稅率,適用於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或之後簽立的文書:

代價款額/價值或物業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第 2 標準税率
超逾不超逾
$3,000,000$100
$3,000,000$3,528,240$100+超逾$3,000,000 的款額的 10%
$3,528,240$4,500,0001.5%
$4,500,000$4,935,480$67,500+超逾$4,500,000 的款額的 10%
$4,935,480$6,000,0002.25%
$6,000,000$6,642,860$135,000+超逾$6,000,000 的款額的 10%
$6,642,860$9,000,0003.00%
$9,000,000$10,080,000$270,000+超逾$9,000,000 的款額的 10%
$10,080,000$20,000,0003.75%
$20,000,000$21,739,120$750,000+超逾$20,000,000 的款額的 10%
$21,739,1204.25%

首置印花稅

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乎合以下條件買樓時按第2標準稅率繳稅

  1. 首次置業;
  2. 交易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
  3. 代表自己行事、亦不是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

最新首置印花稅適用於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或之後簽立的文書,下表比較所項樓會於稅階調整前後所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差別:

物業價值稅階調整前
須繳付的從價
印花稅
稅階調整後
須繳付的從價
印花稅
相差
$4,000,000$90,000$60,000$30,000
$5,000,000$150,000$112,500$37,500
$6,500,000$230,000$185,000$45,000
$8,000,000$300,000$240,000$60,000
$11,000,000$412,500$412,500沒有差別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減辣後,如非首次置業人士買入第二個物業則只需繳交樓價的7.5%新住宅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減辣後)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買家印花稅適用人士稅率(樓價之百分比)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樓價7.5%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之人士樓價7.5%

額外印花稅(減辣後)

  • 在指定持貨期內出售或轉讓單位,須繳付「額外印花稅」
  • 只適用於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或以後獲取的住宅物業
  • 在從價印花稅之上徵收
於下述期內出售或轉讓住宅物業額外印花稅稅率(樓價之百分比)
6個月或以內20%
超過6個月至12個月或以內15%
超過12個月至24個月或以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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